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债务承担

云南 - 昭通 债务债权
1位律师回复

甘肃答疑法务

地区:云南 - 昭通

个人独资公司转让前的债务,如果在转让合同上规定由受让人负责支付的话,则应该由受让人负责归还。
如果债权人把转让人告上法院,转让人应该承担还债的责任,转让人还债后,可向受让人追偿的。
如果转让合同上没有规定由受让人负责支付的话,则应该由转让人承担支付义务。
如果债权人把受让人告上法院,受让人应该承担还债的责任,受让人还债后,可向转让人追偿的。
【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2021-07-06 09:32:57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昭通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徐州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