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般是纳税人、法定
代表人、公司财务人员等。
公司
偷税漏税,实际上是由公司的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的,公司偷税漏税后,首先应承担行政方面的责任,即应行政机关的规定,公司应将所欠税款补足,若经过行政机关多次催缴后仍不能补足所欠税款,则可能触犯我国《
刑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即对
单位犯罪的
处罚绝大多数是采取双罚制,也就是对单位要判处
罚金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自由刑或罚金和
没收财产。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偷税漏税,按照《刑法》规定要追究两种人的法律责任:
第一是直接负责人和其他
责任人员。
也就是
违法行为的指使者,可以是
法人代表、也可以是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不仅如此,参与公司偷税漏税的人员,也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公司偷税漏税,公司也应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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