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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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财产分割的诉讼中,要是符合法定条件,诉讼时效能中断,比如一方主动提出分割,或者另一方自愿承担责任。中断后,诉讼时效要重新计算。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得综合考虑证据,才能准确判断时效是不是真的中断了。

其实是从债权人明确知晓自己的权益已遭受侵害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以及义务人应履行债务责任那一刻开始。解析更为详细的说,若该债务系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协议或夫妻一方在以后的日子里认可的,那么这类债务便可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反之,若该负债仅是由单方面以个人名义且在配偶关系持续期间内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的必须而产生的,那么这种情况下便不应该纳入到夫妻共同负债中去。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诉求:1.婚姻期间的工资、奖金、经营所得、知识产权收益、继承和赠与财产等都要公平分割。2.房产、车辆、存款、投资收益等也需要分割。3.如果发现对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财产,受害方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婚姻期间因日常生活、共同经营或家庭开支产生的债务,如购置共享财产产生的负债、共同生活费用、共同经营产生的债务等。一方单独超出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除非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不属于共同债务。特殊情况如疾病治疗、抚养亲属等产生的负债也视作共同责任。婚前购置财产相关负债、夫妻间的协议债务也被视为共同债务。总的来说,债务是否为共同承担,关键看其是否服务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事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超出日常生活需要,除非能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有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视为共同债务。债权人需举证债务的实际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