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盛(天津)律师事务所
姚大利律师执业于上海汉盛(天津)律师事务所,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其中不乏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以来,成功办理了大量职务犯罪、经济类犯罪、刑事控告、刑民交叉等案件,主要业绩涉及检察院不起诉、定罪免处、再审依法改判等,大部分案件从轻、减轻处罚。 姚大利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恪守律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效高的执业理念。深入专研案件本质,对于重大疑难案件有自己独到见解与预判,充分发掘对当事人有利的一切法律因素。
立即咨询
赡养义务需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当老人的子女无法履行赡养责任时,孙子孙女应提供经济和生活照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需抚养失去父母或父母无抚养能力的未成年孙子孙女,反之亦然。

关于孙辈是否应赡养祖父母的问题,需视情况而定。若孙辈有负担能力且子女已离世或无法履行赡养义务,孙辈应承担赡养祖父母的责任。反之,若不符合上述条件,孙辈则无赡养义务。具体情况需结合法律与道德综合判断。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关于孙子孙女对祖父母的扶养责任,既需考虑法律规定,也要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相关职责:父母离世或经济困难时,孙子孙女成为首要责任者;具备经济能力且不影响自家生活时,他们有义务赡养祖父母。但这一责任并非无底线,仅适用于父母无法履行扶养责任的情况。

当直系子女无法赡养祖父母时,有经济能力的孙子孙女应负责。但通常孙子无直接赡养祖父母义务。须满足:父母已故或失能,且孙子有足够经济能力维持自己和家庭的基本生活。这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中有明确规定。因此,孙子的赡养义务是特定情境下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