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探视权与支付
抚养费是不同的
权利义务。
即使未支付抚养费,也不意味着必然丧失探视孩子的权利。
2.探视权的设立是为了保障亲子关系,不能因未支付抚养费就简单剥夺。
3.但如果
不支付抚养费情节严重,直接
抚养孩子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限制其探视权。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许
离婚后,孩子归小许
抚养,双方约定小朱每月支付抚养费。然而,小朱因经济困难连续数月未支付抚养费。小许因此拒绝小朱探视孩子,小朱认为自己虽未支付抚养费,但仍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支付抚养费和探视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支付抚养费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义务,目的是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需求。而探视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权关系产生的法定权利,旨在满足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情感交流和互动。
2、小许不能以小朱未支付抚养费为由剥夺其探视权。小朱若未支付抚养费,小许可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其支付,但不能以此限制小朱对孩子的探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