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私企没有“
挪用公款”的说法,对应情况是
挪用资金。
公司、企业等单位工作人员,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资金给自己或他人用,有几种情形会构成挪用资金罪。
2.挪用资金26万以上算
数额较大,通常判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挪用资金
数额巨大或不退还,判三到七年;
数额特别巨大,判七年以上。
3.具体
判刑会综合考虑挪用用途、时间和是否退还等情况。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私企的财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小朱
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28万资金挪出,用于自己的股票投资。三个月过去了,这笔资金仍未归还公司。公司发现资金短缺后,立即展开调查,锁定了小朱的挪用行为,随后将其举报。
案情分析:1、小朱作为私企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且数额达到28万,超过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其行为符合挪用资金罪的
构成要件。
2、根据法律规定,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具体对小朱的
量刑,还需结合其挪用资金的时间、是否退还等情节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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