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简易程序:
适用于事实清晰、权责明确、争议小的
医疗事故官司,法院需在
立案起三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
一般在立案起六个月内审结。
若情况特殊需延长,先由本院院长批准延六个月,还需延长则报上级法院批准。
3.上诉情况:
当事人不服
一审判决上诉,
二审对判决上诉案在立案起三个月内审结,对裁定上诉案在立案起三十日内
终审裁定。
案情回顾:小朱因医疗事故将某医院诉至法院。法院立案后,案件适用程序成为争议焦点。医院认为案件
事实清楚、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应适用简易程序;而小朱觉得涉及的医疗专业问题复杂,坚持适用普通程序。最终法院确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此案。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本案医院主张适用简易程序,但小朱认为复杂不符合该程序适用条件。
2、普通程序一般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需报请上级人
民法院批准。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将按此规定推进。若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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