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子女抚养费数额要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来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
抚养费通常按月总收入的20%-30%给;
养多个孩子,比例可提但不超50%。
没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按比例定,特殊情况可调整。
3.抚养费一般定期给,条件允许可一次性给。
双方能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判。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
离婚后,女儿小静由小丽
抚养。小朱有固定收入,但在确定女儿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上,双方产生争议。小丽认为小朱应按其月总收入的30%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小朱则觉得应按20%定期给付。双方无法
协商一致,小丽遂将小朱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依据《
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子女抚养费数额需综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小朱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2、关于支付方式,抚养费通常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本案中小朱与小丽就数额和支付方式未能协商一致,最终需由法院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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