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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房产归女方未公证有效吗

时间:2025.07.30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094人
律师解析:
1.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女方,即便不公证也有效。
因为离婚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且签字,就成立生效。
2.公证不是离婚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但房产所有权变更要靠登记,约定归女方后,要及时办过户,让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
3.若不及时过户,男方可能会另行处置房子,女方权益有受损风险。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有的一套房产归小丽所有,但未对该离婚协议进行公证。离婚后,小朱迟迟未配合小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甚至有将房子另行处置的迹象,小丽认为离婚协议已约定房产归自己,小朱不应再进行处置,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离婚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签字,协议即成立并生效,公证并非离婚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所以小朱和小丽的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是有效的。
2、房产所有权变更以登记为准,虽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小丽,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小丽尚未完整取得房屋所有权,小朱确实存在将房子另行处置的风险,小丽应及时要求小朱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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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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