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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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以父母之名购置汽车,则需视其实际出资状况来判定该车辆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如若购车款项源自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此部分花费应被视为个人财产的支出,而另一方并无对此进行分割的法定权力;反之,倘若购车款项出自夫妻双方共同财产,那么这辆汽车应当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另一方则享有对此进行分割的法定权益。

婚前共同购买车辆,即使署名女方,婚后若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可约定资产归属,如个人独立持有、共同持有或部分持有。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资产,均可通过约定划分,此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婚后父母全额出资购房赠子女,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视情况而定。若仅一方父母出资并明确赠予子女个人,则为子女个人财产;若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则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权,除非另有约定。

在婚前,男方若以个人财产首付购房并独自偿还房贷,且房产登记在其名下,则该房产属其个人所有。若登记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有。若男方婚前全额购房,房产归其所有。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款及增值部分需向女方补偿。除非另有书面协议。

在婚前,男方若以个人财产首付购房并独自偿还房贷,且房产登记在其名下,则该房产属其个人所有。若登记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有。若男方婚前全额购房,房产归其所有。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款及增值部分需向女方补偿。除非另有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