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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和份额如何确定

时间:2025.07.30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387人
律师解析:
1.继承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优先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继承份额:
通常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均等。
但生活困难且无劳动能力的,应照顾;
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
有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
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
赡养多的子女可适当多分。

案情回顾:

小许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小丽、儿子小朱和女儿小胡。小朱一直与小许共同生活,对小许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小胡虽有扶养能力,但在小许生前很少关心照顾。小丽、小朱和小胡就遗产分配产生争议,小胡认为应三人平分,小朱则主张自己应多分。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配偶、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小丽、小朱和小胡作为小许的配偶和子女,均有权继承小许的遗产。
2、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但小朱与被继承人小许共同生活且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小胡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所以小朱主张自己多分遗产是合理合法的,而不应按照小胡的想法三人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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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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