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夫妻共同贷款通常算
共同债务,婚姻
存续期内产生的此类
债务,即便一方没
出资,双方都有偿还责任。
2.婚姻里夫妻对
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
若贷款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都同意,未出资方也要还款。
3.
离婚时债务分担可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量用途、经济状况等判定,遵循公平原则。
但
债权人能要求双方或一方还全款,还款方可按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系夫妻关系,二人在
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贷款。贷款后小丽并未实际出资,现二人打算离婚,对于该笔贷款的偿还问题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小丽虽未出资但也应承担还款责任,小丽则觉得自己没出钱不应偿还。
案情分析:1、夫妻共同贷款一般视为
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小丽未出资,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产生的该债务,通常双方都有偿还责任。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共同债务也应共同承担。
2、若离婚时涉及该债务分担,二人可协商确定各自承担比例。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债务的实际用途、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判定,遵循公平原则确保债务分担合理。但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或任何一方承担全部债务,一方承担后可依内部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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