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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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后,若原股东实缴出资额为零,且公司债务无法偿还,股东应对未注资金额及利息范围内的债务负责。法院支持此类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补充补偿诉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时转让股权,若受让方明知或应知此情况,公司有权追索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行为可能影响其法律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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