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借贷双方
未约定利息,
出借人正常情况下不能主张利息,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2.
借款合同成立后,若
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可要求其承担逾期还款
违约责任,自逾期日起按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算利息。
3.这样规定既保障出借人权益,也促使借款人及时还款。
案情回顾:小朱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小许借款10万元,双方未约定
借款利息及还款期限。一段时间后,小许要求小朱还款,小朱却以各种理由拖延。小许无奈之下,将小朱诉至法院,不仅要求小朱偿还本金,还主张借款期间的利息。小朱则认为未约定利息,不应支付。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
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对于小许主张的借款期间利息,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2、虽然借款时未约定利息,但小许要求小朱还款后,小朱逾期未还,小许可以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以此追究小朱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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