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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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一般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一方是以个人名义提供担保,那么另一方可能没有从中受益,并且该担保行为也不是基于家庭的日常所需。债权人如果想要认定该担保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担保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者是双方都有共同的意愿。否则,就不能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该债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一般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该担保行为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有关,或者夫妻双方事先有过约定。担保是个人的决定,是基于个人的意愿和判断做出的。但是,如果配偶在事后追认或同意承担担保债务,那么该债务就会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商业投资借款损失,是否共担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负债用于家庭日常,通常会被视为共同债务。但若负债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围,则需进一步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得到双方共同认可,否则将不被视为共同债务。若一方擅自借款投资且收益未惠及家庭,那么这笔债务可能不会被视为共同承担。

夫妻一方借钱,另一方担保,一般不视为共同债务。只有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但这笔钱超出了家庭的需要,而且债权人没有证据证明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那么也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

夫妻商业投资负债的认定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投资收益归家庭所有,或者配偶认可并知晓这笔借贷,那么这笔债务就会被视为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出借人知道这笔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开支或生产经营,而夫妻双方又有财产分配协议,并且出借人也知道这份协议,那么这笔债务可能会被视为个人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