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债权
判决书可以转让。
生效的债权判决书确定了债权,
债权人可将此
债权转让给他人。
2.转让时需遵循一定规则。
要通知
债务人,否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
受让人获得判决书对应的债权后,可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需向受让人履行。
案情回顾:小朱持有一份对小胡的债权判决书,判决书确定小胡需向小朱偿还一定数额的欠款。小朱因自身资金需求,打算将这份债权判决书转让给小许。小胡得知后表示反对,认为债权判决书不能随意转让,小朱和小许则认为债权判决书作为一种权利凭证可以转让,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法定情形除外。本案中债权判决书所确定的债权若不属于禁止转让的范围,小朱作为债权人有权转让。
2、虽然债权可以转让,但应当通知债务人。小朱若未通知小胡债权转让事宜,该转让对小胡不发生效力。小胡不能仅以自己反对就否定转让的效力,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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