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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死了母亲的财产谁继承

时间:2025.07.29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429人
律师解析:
1.若母亲留有遗嘱,按照遗嘱指定的方式和继承人来分配财产。
2.若无遗嘱,进入法定继承
女儿先于母亲去世,其应继承的份额由女儿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母亲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如配偶、父母、其他子女,也可参与继承,共同分割母亲的财产。

案情回顾:

小丽不幸离世,其母亲随后也去世。对于母亲留下的财产继承问题引发争议。小丽有一个弟弟小许,小许认为自己作为儿子应独自继承母亲的财产。而小丽的丈夫小胡则觉得小丽作为母亲的女儿,虽已去世,但小丽应继承的份额应由小丽的子女代位继承,双方因此争执不下。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本案中小丽先于母亲去世,小丽的子女有权代位继承小丽应从母亲处继承的财产份额。
2、小许作为母亲的儿子,属于法定继承人,有权利继承母亲的遗产。所以母亲的财产应由小许和小丽的子女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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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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