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医疗纠纷中,患者或
家属可要求调取电子
病历。
按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包括电子病历在内的所有病历资料。
2.
发生纠纷后,患方申请,
医疗机构要及时提供复制服务,在病历资料上盖章并注明复制时间。
3.若有紧急封存、启封病历情况,需按法定程序处理。
医疗机构要提供可靠技术支持确保病历真实,患方可依法调取维护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因病在某医院治疗,治疗过程中出现医疗纠纷。小许家属要求医院提供电子病历,医院以各种理由拖延,称无法及时提供复制服务。小许家属认为自己有权获取电子病历,而医院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权益,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包含电子病历在内的全部病历资料。小许家属作为患方,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提出申请,医院应及时提供复制服务。
2、医院以各种理由拖延提供电子病历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要求。若存在紧急封存、启封病历等情况,需按法定程序进行,但医院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患方合理请求。同时,医院应为确保病历真实性提供可靠的电子病历系统技术支持。小许家属可依法定程序要求调取电子病历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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