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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5.07.29 标签: 婚姻家庭 结婚 阅读:1123人
律师解析:
1.无效婚姻有三种情况:
有配偶者又和他人结婚,也就是重婚
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属于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男性未达22周岁、女性未达20周岁就结婚,即未到法定婚龄。
2.可撤销婚姻有两种情况:
胁迫结婚,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或恢复人身自由起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
一方有重大疾病,婚前没如实告知另一方,另一方自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后,小朱发现小丽在婚前患有重大疾病却未如实告知自己。同时,小胡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小静登记结婚。小许和小何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他们也办理了结婚登记,且小许未到法定婚龄。这些婚姻关系引发了一系列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丽的婚姻中,小丽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小朱可依据《民法典》,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小胡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小静结婚,此婚姻属于重婚,依照《民法典》规定,该婚姻无效
3、小许和小何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且小许未到法定婚龄,他们的婚姻同时满足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这两种无效婚姻情形,该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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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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