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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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酒后驾驶造成严重后果的肇事者可能面临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指控。具体量刑取决于事故严重程度,普通事故可能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严重事故如多人死亡或重伤可能导致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若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死刑。责任评估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

交通肇事罪指违反交通法规引发严重事故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需担责的犯罪。基本刑罚包括:违规致重伤死或重大财产损失者,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逃逸或情节恶劣者,刑期升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逃逸致人死亡者,最高可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指违反交通法规引发严重事故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需担责的犯罪。基本刑罚包括:违规致重伤死或重大财产损失者,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逃逸或情节恶劣者,刑期升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逃逸致人死亡者,最高可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危险驾驶致重大财产损失者,将受严厉刑事法律责任。依《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安全法引发重大事故,造成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者,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恶劣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受害者及家属可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醉酒驾车直接判危险驾驶罪,可拘役半年并罚款。造成事故伤人者,责任重则刑罚更严,重伤或死亡者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或情节严重者,刑罚更重,可判3至7年有期徒刑。逃逸致死者,至少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