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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次责赔偿主责机动车方式是啥

时间:2025.07.29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964人
律师解析:
1.机动车事故中,次责方赔偿主责方时,先由次责方交强险在限额内赔。
交强险有责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18万、医疗费用1.8万、财产损失0.2万。
2.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有商业三者险的,按责任比例赔,次责一般承担30%,具体比例由交警定。
没商业三者险,超出部分次责方自担30%。
3.赔偿项目有车辆维修、施救费等。
造成人员伤亡的,还涉及医疗费误工费等。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许的车发生碰撞,经交警认定小朱负主责,小许负次责。小朱车辆维修花费3万元,施救费1000元。小许认为自己只需赔偿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的0.2万元,超出部分不应再赔;而小朱要求小许按比例承担超出部分的赔偿。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次责方小许应先由其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0.2万元,所以小许需在交强险内赔偿小朱0.2万元。
2、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即车辆维修费用3万元和施救费1000元共3.1万元,减去交强险赔偿的0.2万元,剩余2.9万元。一般次责方承担30%左右的赔偿比例,若小许有商业三者险,这2.9万元的30%由商业三者险赔偿;若小许没有商业三者险,则这2.9万元的30%由小许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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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核心骨干,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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