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务债权精选解答 > 协商赔偿款微信转账可以吗

协商赔偿款微信转账可以吗

时间:2025.07.29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099人
律师解析:
1.协商赔偿款能用微信转账,法律对赔偿款支付方式无严格限制,微信转账作为电子支付,可证明款项交付。
2.用微信转账时要明确主体身份,确保是赔偿双方的账号,提前核实留存身份信息
3.转账时备注款项性质,注明“XX赔偿款”,防止后续产生用途争议。
4.保存好转账和聊天记录,它们是证明赔偿履行的重要证据,可在纠纷时作为呈堂证供。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就某事项达成赔偿协议,小朱决定通过微信转账支付赔偿款。转账时,小朱未备注款项性质,且在转账后不小心删除了聊天记录。后来,小胡否认收到的款项是赔偿款,双方就该笔款项用途产生争议,小朱因证据不足面临不利局面。

案情分析:

1、微信转账支付赔偿款时,要确保使用的是赔偿责任人和赔偿权利人的微信账号,可提前核实并留存双方身份信息,小朱未做好这方面工作,增加了风险。
2、应在转账留言中清晰注明“XX赔偿款”,小朱未备注款项性质,导致后续就款项用途产生争议。
3、要保存好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小朱删除了聊天记录,无法充分证明赔偿履行情况,若发生纠纷,缺少关键证据作为呈堂证供。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