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4人以上参赌且赌资约5万,可能涉嫌赌博罪。
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会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并
处罚金。
2.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累计5000元以上、赌资累计5万以上、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等,属聚众赌博。
3.最终是否
犯罪及
量刑,要结合具体案情,如是否营利、在赌博中的作用等。
未达犯罪标准,会按
治安管理处罚法罚款或
拘留。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小胡、小丽等人经常聚集在一起赌博。某次警方接到举报后将他们当场查获,现场赌资累计约5万元。小朱称自己只是参与娱乐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不应认定为犯罪,但警方认为他们参赌人数和赌资已符合相关标准,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属于聚众赌博,本案中参赌人数和赌资已满足这一条件。不过最终是否构成犯罪,还需结合是否以营利为目的等具体案情判断,小朱称自己不以营利为目的需进一步调查。
2、若经调查认定他们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则可能涉嫌赌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罚金。若未达犯罪标准,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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