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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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购置房产并不意味着该物业就一定会成为夫妻间的共有财产。判定房地产所有权归属并非仅依据购置时间先后,而需要更加全面、深入地权衡各类相关因素以确定其所有权的最终归属。针对男方在婚后方购置房产且欲将其纳入夫妻共有财产的情形,主要存在如下两种可能的情况。首先,若该房产系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则不论其产权证上所载明的所有者为何方,均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共有财产。

婚后男方父母全额购买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一方的父母全额出资为其购置房产,则该房产将被视为个人财产所有。

夫妻一方以借贷购房所产生的债务,其归属共同债务与否,需综合考量。若购房旨在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求,或双方均能从中获益,则通常视为共同债务。具体判断依据包括购房目的、双方受益情况及家庭财务状况等。

婚后男方全款购房,并不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若购房资金来自夫妻共同财产,则视为共同所有;若男方使用婚前个人财产购房,或双方有明确的财产协议,规定房产归某一方所有,则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婚前男方借钱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该房产为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男方借钱买房的,应当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