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夫妻债务精选解答 > 夫妻贷款被一方挥霍怎么办理

夫妻贷款被一方挥霍怎么办理

时间:2025.07.28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080人
律师解析:
1.判断债务属性:
若贷款用于家庭生活或经营,属夫妻共同债务,两人都要还;
若仅被一方挥霍,可认定为其个人债务
2.尝试协商:
双方可沟通,让挥霍贷款的一方承担还款责任,明确各自还款比例。
3.留存证据
收集贷款资金走向、消费凭证等,证明贷款未用于家庭,为后续处理做准备。
4.诉诸法律:
协商无果可起诉,若能证明未用于家庭,法院可能判为个人债务,分割财产时可要求少分或不分给挥霍方。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两人曾共同申请了一笔贷款,但小丽却将贷款肆意挥霍,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小朱发现后,要求小丽承担全部偿还责任,小丽却认为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各执一词,无法协商一致,小朱遂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

1、确定该笔贷款的性质是关键。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则为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义务;若仅被小丽挥霍未用于家庭,可主张为小丽个人债务。
2、小朱和小丽可以先进行沟通协商,明确由小丽承担偿还责任及各自还款份额。同时小朱要注意保留贷款资金流向、消费凭证等证据,证明贷款被小丽挥霍未用于家庭。
3、若协商不成,小朱可向法院起诉。若能证明未用于共同生活,法院可能判决该债务为小丽个人债务,并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小朱可要求对小丽少分或不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