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夫妻债务精选解答 > 配偶私自借钱给别人可否追回来要求还款

配偶私自借钱给别人可否追回来要求还款

时间:2025.07.28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454人
律师解析:
1.配偶私自借钱给他人,通常可追讨
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一方私自大额出借,超出日常所需,可能侵犯另一方权益。
2.若借款关系真实,有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出借方配偶可作为共同债权人要求还款。
即使私自出借,借款合同违法仍有效。
3.可先和借款方协商还款,协商无果,凭借证据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借款方还钱。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小朱未经小丽同意,私自将家中一大笔钱借给了小胡,未告知小丽。事后小丽发现此事,认为小朱未经自己同意出借大额款项侵犯了她对共同财产的权利。小朱称钱是自己借出去的,应由自己处理。小丽则要求小胡还款,小胡却以钱是小朱借给自己的为由,拒绝向小丽还款。

案情分析:

1、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小朱私自出借大额款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侵犯了小丽对共同财产的权利。
2、若借款关系真实存在,小朱有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借贷事实,小丽作为小朱的配偶,可作为共同债权人要求小胡还款。即便小朱私自出借,借款合同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仍有效。
3、小丽可先与小胡协商还款事宜;协商不成,可凭借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小胡偿还借款。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