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般情况,承诺生效时
合同成立。
当一方提出
要约,另一方作出有效承诺,合同就成立了。
2.采用
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若在签字等之前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也成立。
3.以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可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许发出一份购买特定型号电脑的要约,要求一周内回复。小许收到要约后,立即着手准备相关事宜,但未及时给予书面回复。三天后,小许直接将电脑送至小朱处,小朱以未收到明确承诺、合同未成立为由拒绝接收。小许则认为自己按要求准备并交付电脑的行为已构成承诺,合同已然成立。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小朱虽未收到小许的书面通知,但小许直接交付电脑的行为,结合小朱要约中购买电脑的内容,可视为以行为作出承诺。
2、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小许交付电脑的行为生效时,合同即成立。所以小许的主张有法律依据,小朱拒绝接收电脑的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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