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死亡赔偿金并非
个人财产。
它是
受害人死亡后,
赔偿义务人支付给受害人
近亲属的
赔偿,产生于受害
人死亡之后。
2.个人财产是公民生前合法取得并拥有的财产。
而死亡赔偿金意在弥补死者近亲属遭受的损失,具有人身专属性。
3.所以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死者的个人财产用于
清偿债务或
继承等。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场
意外事故中不幸离世,获得了一笔死亡赔偿金。小朱的父母认为这笔钱是小朱的个人财产,应作为遗产由他们继承。但小朱的配偶小丽却觉得死亡赔偿金是对近亲属整体的赔偿,并非小朱的个人财产,不应按遗产处理,双方为此产生激烈争议。
案情分析:1、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亡后才产生的,并非受害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符合遗产的定义,所以不能认定为个人财产。
2、从其性质来看,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生活资源减少和丧失的补偿,是对近亲属的赔偿,而不是对死者的赔偿。因此小朱父母认为死亡赔偿金是小朱个人财产并按
遗产继承的观点不成立,应按照法律规定在近亲属间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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