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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名下的土地能不能执行

时间:2025.07.27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1278人
律师解析:
1.老赖名下土地能否执行,要根据土地性质判断。
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通常可依法执行,法院可拍卖、变卖来偿债。
2.集体土地情况复杂。
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等,执行受限,要保障基本生活生产;
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四荒地”等,一般可执行。
3.若土地已抵押,执行要考虑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权。
整个执行过程需按法定程序,保障各方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因债务纠纷被法院判定需偿还小许债务,但小朱一直未履行,成为老赖。小朱名下有土地,小许向法院申请执行该土地用于偿债。经查明,部分土地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部分是小朱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还有部分是通过其他方式承包的“四荒地”,且部分土地已设定抵押。双方对这些土地能否执行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通常可依法执行,法院可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将其变现用于清偿小朱所欠小许的债务。
2、小朱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执行会受到一定限制,因为要保障小朱基本生活生产。
3、小朱通过其他方式承包的“四荒地”,一般可以执行。
4、已设定抵押的土地,执行时要考虑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并且整个执行过程需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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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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