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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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流程及相关规定是什么在刑事司法程序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批准过程,依照如下严谨的步骤予以进行:首先,当公安局认为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实行逮捕时,应按规定向同级别人民检察院提交提请批准逮捕书及相关案卷材料与证据,以便于后者对其进行审查和批准;其次,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批准权由检察长最终确定。

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后约五至七个工作日内,将由检察机关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涉嫌犯罪而被拘留的人员,若认为其有必要进行逮捕的,必须在拘留期结束前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批准。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反复犯案或者是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来说,他们的审查批准期限则可被延长至三十日。

对于那些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或存在再次犯罪风险的人,比如有自杀倾向、企图逃避制裁、销毁证据、否认罪行等情况。检察机关会进行综合评估,如果认为他们对社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将会依法重新逮捕,以确保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这个决策是在充分考虑了各种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并且严格遵循了法律规范。

在强制猥亵罪的诉讼中,检察机关是否逮捕嫌疑人,主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是证据是否充分。证据包括受害者的陈述、证人的证词、实物证据和电子证据等,需要形成一个严密的证据链。二是对社会的危害性。这需要评估嫌疑人逃跑、销毁证据或再次犯罪的风险。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再申请取保候审会变得更困难。批准逮捕意味着证据充分,嫌疑人涉嫌犯罪且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其目的是预防再次犯罪和消除社会危害。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实施批准逮捕表明已经进行了慎重的考虑和高度的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