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之际,需于实施完毕后立即通知其家属。尽管对于告知家属的具体时间尚未有明文法律法规予以详细规定,然而在司法实践操作过程中,一般情况下,警方都会确保在被拘留人员被关押后的24个小时之内完成此项义务。之所以如此安排,主要是为了保障被拘留者及其家属或所属单位能够及时了解拘留的原因以及关押场所等重要信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依法刑事拘留者在具体实施拘禁措施之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应当尽快将此消息传达至其家属手中。这一举措的目的在于确保嫌疑犯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并通过告知其家属,使他们及时了解到自己亲人的当前状况。然而,如果调查过程中涉及到保密事宜,公安部门可以选择暂不通知家属,但此类情况应作为例外对待。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转为逮捕,原则上来说,除了无法送达通知书的情况外,警方应在实施逮捕行动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向被逮捕者的亲属发送逮捕通知书。在公安机关进行逮捕行动时,必须向被捕者出示逮捕令。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规定,任何公民未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以及未得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执行,均不得遭受逮捕。

人民法院在做出裁判之后,应于五个工作日之内向人民检察院、相关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送达判决书,并且也可以向被告人家属送达。值得注意的是,在尚未最终裁决前,即犯罪嫌疑人还没有被判定是否有罪时,如果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其采取了拘留或逮捕等强制措施,那么他们应该在拘留或逮捕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将这一情况通知到被拘留者的家属。

在判决书生效之际,通常情况下并未通知家属。在我国刑事司法体系中,通常会在公安机关拘禁犯罪嫌疑人之后的24小时之内,通知其家属相关事件。而判决书则将直接面向案件的当事人以及提出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进行发送。如若案件需要当庭宣告判决结果,则应在五日内完成判决书的送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