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找
证据。
若在
取保候审期限内证据充分,就移送检察院
审查起诉;
若
证据不足,
解除取保候审并
撤案。
2.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若觉得证据不够,可让公安
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补充侦查最多两次。
二次后仍不足,就作出不
起诉决定,释放被
羁押人员。
3.被取保候审人可就错误
羁押损失
申请国家赔偿。
案情回顾:小朱因
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羁押37天后取保候审,公安机关认为证据不足。之后,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在取保候审期限内未能收集到充分证据。同时,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检察院也认为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后,依然证据不足。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证据不足对小朱
取保候审后,应继续侦查
收集证据。若在取保候审期限内无法收集到充分证据,应当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并撤销案件,本案中公安机关在期限内未收集到充分证据,应按此规定处理。
2、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证据不足时,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本案中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且被不起诉人小朱在押的应立即释放。另外,小朱可要求
国家赔偿其被错误羁押期间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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