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可知,民事调解书亦可申请强制执行。这是由于调解书乃由国家审判机关所颁布之具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件。与此同时,对于调解书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之法律文书,双方当事人皆须履行其义务。若有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关于民事调解书超过两年期限问题,若两年之内,权利人曾向义务人做出履行请求的提示或催告,那么,申请执行权在此情况下将会被暂时中止并持续至法定条件满足为止,这样在理论上仍旧是有机会申请执行的。然而请注意,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申请执行应于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履行期结束之日起算,且此期间不得超过两年。

民事调解书是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时,基于当事人自愿和合法性原则,经调解达成的书面协议。一旦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除被依法撤销外,具有永久约束力。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时效限制,通常为两年,自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到期之日起计算。虽然调解书效力永久,但强制执行申请时效有限。

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当事人有约15天的上诉期,期间未上诉则裁决书生效。生效后,胜诉方可持裁决书向用人单位执行。若用人单位拒绝执行,胜诉方可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此过程大约需要6个月。因此,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限是在裁决书生效后,即上诉期结束后的合理时间内。

民事调解书超过两年期限后,若被申请人在此期间曾收到债权人要求履行的通知,则执行时效中止,但债权人仍可申请。通常,申请执行有效期为两年,自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算。超过期限,申请执行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