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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判刑从进看守所那天算起吗

时间:2025.07.25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1489人
律师解析:
1.酒驾构成危险驾驶判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日起算,此前被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进看守所羁押可折抵。
2.酒驾致重大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也按此折抵规则执行。
3.酒驾未达犯罪标准,只受行政处罚,无判刑折抵情况。
所以,酒驾判刑不一定从进看守所起算,但羁押时间能按规定折抵。

案情回顾:

小朱酒后驾车,因涉嫌酒驾被交警查获,随后被送进看守所羁押。经进一步调查,小朱的酒驾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法院对其作出判刑判决。小朱认为自己的刑期应从进看守所那天起算,而公诉机关认为刑期应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进看守所羁押时间可折抵刑期,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酒驾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小朱虽进看守所被羁押,但并非刑期起始点。
2、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小朱进看守所被羁押属于先行羁押,这段时间可以按照此规则折抵刑期。所以小朱的刑期不是从进看守所那天起算,而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同时进看守所羁押时间可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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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淑圆律师

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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