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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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有过错方赔偿。

老公违反夫妻相互忠实的义务,属于过错。离婚时,一并提出过错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也可以适当多分。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重婚的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两种情况,女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法院会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照顾无过错方。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离婚财产分配中,遵循平等分配、关爱子女与女方权益、无过错方补偿、公正公平原则。尊重个人协议优先,如无共识,法院将以照顾弱势方(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判决依据。特别关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法律法规保护。

如果您的丈夫有婚外情并导致您决定离婚,建议先尝试调解,共同探讨子女抚养权、债务和财产等问题。若无法达成共识,可向法院申请离婚。根据法律,若一方有重婚或不正当男女关系等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申请损害赔偿和精神伤害补偿,并可要求拒绝或削减背叛方的财产分配。但需注意,离婚请求需满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经调解无效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