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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刑期什么时候开始

时间:2025.07.25 标签: 刑事辩护 强制措施 阅读:1368人
律师解析:
1.管制刑期从判决执行日起算,该日期是罪犯实际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日子,比如判决生效后,罪犯到指定地点接受社区矫正等监管措施的日期。
2.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先行羁押指判决生效前,嫌疑人被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的情况。
3.这样规定是为保障罪犯权益,让刑罚执行更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因涉嫌犯罪被采取拘留措施,在判决生效前被羁押了30日。之后法院对小朱判处管制80日。小朱认为自己被羁押的时间应全部折抵管制刑期,而司法机关认为需按照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的规定进行折抵,双方就折抵方式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判决执行之日”是罪犯实际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日期,小朱在法院对其判处管制后到指定地点接受社区矫正等监管措施时,该日期即为判决执行之日。
2、先行羁押指判决生效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小朱此前被拘留30日属于先行羁押。由于管制是限制而非剥夺人身自由,所以应按照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的规定,小朱被羁押的30日应折抵60日管制刑期,司法机关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是为保障罪犯合法权益,确保刑罚执行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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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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