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检察院不认定
立功时,
犯罪嫌疑人或其
辩护人可这样做:
与检察院沟通,让其说明不认定立功的理由和依据,然后针对性地补充
证据。
如因线索来源不明不被认定,就补充线索获取途径材料。
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提交书面法律意见,阐述立功事实与依据,争取重新审查。
案件到审判阶段,在庭审中向法院提出立功情节,由法院审查认定。
犯罪嫌疑人要积极配合,合法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因
涉嫌犯罪被检察院审查。检察院对立功情节不予认定。小朱的辩护人先与检察院沟通,询问不认定立功的理由是线索来源不清晰。辩护人遂着手补充线索获取途径的相关材料。之后,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又向检察院提交书面法律意见阐述立功事实和法律依据,但检察院仍未改变决定。案件进入审判阶段,辩护人在庭审中向法院提出小朱的立功情节,希望法院依法认定。
案情分析:1、当检察院对立功不予以认定时,犯罪嫌疑人或其辩护人有权与检察院沟通,要求说明理由并依据理由补充证据,这是合理维护权益的方式。就像本案中针对线索来源不清晰的理由补充相关材料。
2、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交书面法律意见以及在审判阶段向法院提出立功情节,都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法院会全面审查证据来判断是否构成立功,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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