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业主
起诉装修方未完工,
证据充分时,法院一般支持业主诉求。
2.合同约定完工时间与
违约责任的,装修方要按约定付
违约金,法院还会要求其继续完成装修。
若造成业主额外损失,装修方需
赔偿。
3.装修方不
执行判决,业主可
申请强制执行,装修方会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信誉受损影响业务。
案情回顾:小朱与装修方小李签订装修合同,约定了完工时间和违约责任。但到了约定时间,装修工程却未完工。小朱多次催促,小李仍拖延。小朱认为小李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额外损失,如租房费用增加等,于是
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李支付违约金并完成剩余工程,赔偿额外损失。小李则辩称是因材料供应问题才导致工期延误,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若小朱证据充分,法院通常会支持其诉求。由于合同有约定完工时间和违约责任,小李可能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按
逾期天数进行赔付。
2、法院会判令小李继续
履行合同,完成剩余装修工程。若小李的拖延导致小朱有额外损失,小李也需赔偿。若小李不执行判决,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小李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其信誉也会受损,影响后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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