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教唆他人跳楼要担责。
若教唆致他人产生跳楼想法并实施,教唆者涉嫌故意杀人罪。
其虽未直接动手,但通过精神怂恿等推动,构成间接正犯。
2.按
民法典,教唆行为侵害他人生命权,教唆者要担
民事侵权责任,需
赔偿死者
家属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等。
3.司法判责时,会结合教唆方式、内容及被教唆者精神状态等综合考量。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因琐事发生矛盾,小朱为泄愤教唆小丽跳楼。小丽本就情绪低落,在小朱的不断怂恿下,产生跳楼意图并最终实施,不幸身亡。小丽家属认为小朱应对小丽的死负责,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而小朱却称小丽是自己跳下,与自己无关,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从
刑事角度看,小朱的教唆行为使小丽产生跳楼意图并实施,其行为属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虽小丽是自主跳下,但小朱通过精神怂恿、诱导,对跳楼行为起到关键推动作用,构成间接正犯,涉嫌故意杀人罪。
2、从民事角度讲,依据民法典,小朱的教唆行为侵害了小丽的生命权,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应赔偿小丽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司法实践中,会综合小朱教唆的具体方式、内容以及小丽的精神状态等判定其责任大小。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