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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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取保候审终结之后的案件处理方式,具体情况如下:首先是案件性质极为轻微,无需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其次是存在证据不足,难以继续追究责任的状况;最后就是决定撤销取保候审。对于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应将其案件移交相关部门,或者修改现有的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若已被法院裁决且生效,则须立即执行相关刑罚,取保候审自行终止。

在涉及到民事诉讼程序的过程中,倘若当事人双方就是否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组织的调解产生分歧,人民法院便应立即启动审理并作出裁判结果的工作流程。依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条款,人民法院对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必须遵循自愿和平等的基本原则,依法开展调解工作;如调解工作无法取得实质性进展或调解无效时,人民法院应立即裁决并判定案件结果。

关于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同意调解的相关问题在经过法院公平公正地调解过程达成协议并且经过审判人员慎重审核之后,取得各方当事人共同支持同意该调解协议能够经由双方分别签署或以指印为形式完成签署确认的时候,该份调解协议应从双方签署或者指印的这一天开始发生其应有的司法约束力和效力。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所请求,需将该调解协议进行摘录或者复制留存时,应该给予许可。

解除取保候审后,案件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证据充分,案件会被移交到检察机关进行起诉;如果证据不足或者行为不构成犯罪,案件可能会被撤销。如果嫌疑人合规,且没有充分证据证实犯罪,案件也可能会被撤销或者不起诉。总之,解除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处理结果需要综合评估。

取保候审撤销后,案件未结,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案情,采取进一步措施,如拘留、逮捕、公诉等,来处理案件。这些措施只是诉讼程序的一部分,不代表案件结束。要是出现新证据或情况变化,审查可能会重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