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
投标人相互
串通投标报价,损害
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
情节严重,会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还会并
处罚金或单处
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合法利益,同样按此规定处罚。
2.相关司法解释明确,造成直接
经济损失超五十万、
违法所得超十万、中标项目金额超二百万、用非法手段、两年内两次受
行政处罚又串通投标等,属于“情节严重”。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小胡三人是参与某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为了获取项目中标,他们私下商议,相互串通投标报价。在投标过程中,小朱、小李、小胡按照事先商量好的报价进行投标,导致其他投标人无法正常竞争。此次投标项目金额达到了二百五十万元,该行为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利益。
案情分析:1、小朱、小李、小胡三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关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的情形。
2、由于此次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小朱、小李、小胡三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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