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盗窃文物后倒卖,一般不算
数罪并罚,多按
牵连犯以一罪定罪。
牵连犯就是手段或结果行为,与目的或原因行为触犯不同
罪名,盗窃和倒卖文物就属这种有牵连关系的情况。
2.法律规定,盗窃文物可能构成盗窃罪,倒卖文物构成
倒卖文物罪。
司法处理时,常从一重罪
处罚,也就是对比两罪
刑罚,选处罚重的罪名
量刑,而非简单两罪刑罚相加。
3.具体案件还得结合实际情况和
证据判断。
案情回顾:小朱长期觊觎博物馆的珍贵文物,某日深夜潜入博物馆,成功盗窃了一件国家二级文物。之后,小朱为谋取暴利,四处寻找买家,最终将该文物倒卖给了文物贩子小胡。警方接到
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将小朱和小胡抓获。小朱的行为涉及盗窃文物和倒卖文物,对于其
定罪量刑产生了争议,是应数罪并罚还是按一罪处理。
案情分析:1、小朱实施了盗窃文物和倒卖文物两个行为,盗窃文物为手段行为,可能构成盗窃罪;倒卖文物为结果行为,构成倒卖文物罪,二者存在牵连关系,属于牵连犯。
2、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于牵连犯通常从一重罪处罚,即比较盗窃罪和倒卖文物罪两罪可能适用的刑罚,选择处罚较重的罪名对小朱定罪量刑,而不是将两罪刑罚简单相加实行数罪并罚,但具体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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