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离婚时男方和家人
伪造欠条一般无效。
夫妻一方串通他人虚构
债务,法律不予保护。
若一方伪造
共同债务想侵占另一方财产,
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
2.法院会严格审查债务真实性,如债务形成时间、款项交付方式、资金流向等。
缺乏真实交易背景或交付不合常理的,不会认定为共同债务。
3.另一方发现对方伪造债务,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
起诉,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两人因
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在离婚期间,小朱为了能在
财产分割中占据优势,与其家人串通伪造了一张欠条,声称自己曾向家人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要求小丽共同承担该债务。小丽发现后,认为该债务是小朱虚构的,拒绝承担。双方因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与他人串通虚构债务,该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小朱与家人伪造欠条的行为属于虚构债务,企图侵占小丽财产,在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小朱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严格审查债务的真实性,包括债务形成的时间、款项交付方式、资金流向等。若该债务缺乏真实的交易背景,或款项交付不符合常理,法院一般不会认定该债务为
夫妻共同债务。若小丽发现小朱有伪造债务行为,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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