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仲裁可能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申请者不具备主体资格,与争议无直接利益关系且非当事人、合法继承人或利益相关方,争议不在仲裁委员会职权或管辖范围内,超过法定申请期限,或申请者及文件资料不符合正式要求。这些情况下,劳动仲裁申请将不会被受理。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典型情况包括:申请人缺乏主体资格,争议利益与其无直接关联,非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争议内容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处理范畴,争议事项不在仲裁委员会管辖权内,超过法定仲裁时效,以及提交资料缺失或不完整等。

法院在以下情况下可拒绝执行仲裁裁决:合同无仲裁条款或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机构无管辖权;仲裁庭组成或程序违反法律规定;裁决依据的证据虚假;对方故意隐瞒关键证据影响公正裁决。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等等。关于劳动仲裁不予执行的情形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为大家做详细解答。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等等。关于哪些情况下不予执行劳动仲裁,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为大家做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