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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不成立担保合同是否成立

时间:2025.07.20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246人
律师解析:
1.通常借款合同不成立担保合同也不成立。
因为担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具有从属性,借款合同不成立,主债权债务关系就不存在,担保合同没了担保对象,自然难以成立。
2.不过也有例外,若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其他约定,担保合同效力或许不受借款合同不成立的影响,可能独立生效。
所以判断担保合同是否成立,要结合具体法律和约定。

案情回顾:

小何与小李签订借款合同,小胡为该借款提供担保并签订担保合同。后经审查发现,小何与小李签订的借款合同因某些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不成立。此时小胡认为既然借款合同不成立,自己的担保合同也应不成立;而小李则主张根据他们之间的其他约定,担保合同应独立生效,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具有从属性。本案中借款合同作为主合同不成立,主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担保合同通常失去担保对象而不成立。
2、不过若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担保合同效力可能不受借款合同不成立影响。本案中小李主张根据约定担保合同应独立生效,判断担保合同是否成立需结合具体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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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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