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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用房产证抵押法律上认可吗

时间:2025.07.20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121人
律师解析:
1.个人借款用房产证抵押,法律认可但有条件。
需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写明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以及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等内容。
2.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只交房产证未登记,抵押权不设立,债权人不能优先受偿房产。
3.抵押房产产权要明晰,抵押人有处分权。
若有共有人,需经其同意。
满足这些,抵押受法律保护,债务人不履约时,债权人可实现抵押权。

案情回顾:

小何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小李借款,提出用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作抵押。小李同意借款,但双方仅签订了简单的借条,小何将房产证交给小李,未订立书面抵押合同,也未办理抵押登记。后来小何未能按时还款,小李要求就抵押房产优先受偿,小何却称该房还有共有人小胡,小胡并不知晓抵押一事,不同意用房子偿债,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借款用房产证抵押需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本案中,小何和小李仅交付房产证,未办理抵押登记,所以抵押权未设立,小李无法就该房产优先受偿。
2、用于抵押的房产须产权明晰,抵押人有处分权,若存在共有人需经共有人同意。该房产有共有人小胡,且小胡不知晓抵押一事,不同意抵押,这意味着抵押行为可能因未经共有人同意而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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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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