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明知他人利用
网络犯罪,还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会构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为洗钱提供银行卡属此类,仅洗钱2万未达“情节严重”,是否构成该罪需结合其他情节。
2.若构成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般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等,可并
处罚金或单处
罚金;
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洗钱2万是否构罪及
量刑,要结合“明知”情况。
最终量刑由法院综合判定。
案情回顾:小何在明知小胡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小胡用于洗钱,洗钱金额达2万。警方将二人抓获后,对于小何是否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及是否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产生了争议。部分人认为仅从洗钱数额看未达“情节严重”标准,不应认定犯罪;而另一部分人认为要结合其他情节判断。
案情分析:1、小何明知小胡利用信息网络犯罪仍提供银行卡用于洗钱,若情节严重则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仅从2万的洗钱数额看未达“情节严重”标准,但最终是否构成此罪需结合其他情节判断。
2、对于小何是否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及量刑,要结合其是否“明知”等情况判断。若构成此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终量刑需法院根据全案事实、
证据等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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