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店铺交易或合作没签书面协议,仅靠录音是否可行,需分情况。
录音属视听资料
证据,证明力要结合实际判断。
2.若录音清晰完整,能体现双方身份、交易内容,且无篡改、
胁迫等问题,可证明双方达成合意。
3.但相比书面协议,
录音证据证明力弱。
发生纠纷时,法院会综合判断。
建议能签书面协议就签,其条款清晰,更易保障双方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就店铺交易进行商谈,未签订书面协议,仅进行了相关内容的录音。之后双方因交易标的数量
产生纠纷,小朱认为交易数量为一个确定值,小李却坚称是另一个数值。小朱遂主张以录音作为证据证明自己的说法,小李则质疑录音的证明力。
案情分析:1、录音可作为视听资料证据,但证明力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若该录音清晰完整,能明确体现双方
当事人身份、交易的主要内容,且不存在被篡改、胁迫等影响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情形,在一定程度上能证明双方达成了合意。
2、相较于书面协议,录音证据证明力较弱。法院在审理此
纠纷时,会综合其他证据进行判断。因此,从保障双方权益角度,建议交易时签订书面协议,其条款更清晰明确,双方
权利义务更易界定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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