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纳税人骗税
逃税,逃避缴纳税款超五万且占应纳税总额10%以上,税务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税款、
滞纳金或不接受
处罚,将被
立案追诉。
2.扣缴义务人用同样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
收税款超五万,会被立案追诉。
3.五年内因逃税受
刑事处罚或两次以上
行政处罚,又逃税超五万且占比10%以上,也会立案追诉。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在纳税申报时,他通过欺骗、隐瞒手段进行
虚假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核查,小朱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达8万元,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15%。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要求小朱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并接受行政处罚,但小朱
拒不执行。另外,小胡作为公司的扣缴义务人,采取相同手段不缴已
扣税款6万元。同时,小静曾在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此次又逃避缴纳税款7万元,占比12%。
案情分析:1、小朱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也不接受行政处罚,符合立案
追诉标准。
2、小胡作为扣缴义务人,不缴已扣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应予以立案追诉。
3、小静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同样要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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