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保险人赔付全损后,保险财产通常归其所有,这里涉及保险委付和物上
代位权。
保险委付是推定全损时,
被保险人把保险标的权利转给保险人并要求全额赔付,保险人接受委付就获得标的所有权。
2.保险人按约定支付全额保险金后,依法获得物上代位权,即便无委付,保险财产所有权也归保险人。
若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保险人按比例获得受损标的部分权利。
案情回顾:小朱为自己的一批货物向保险公司投保。运输途中货物遭遇严重事故,小朱认为货物已推定全损,便向保险公司提出委付,将货物一切权利转移给保险公司,请求支付全部保险金额。保险公司接受委付并支付了全部保险金。但之后小朱得知这批货物部分仍有价值,想收回部分货物所有权,与保险公司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委付是在推定全损情况下,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一切权利转移给保险人并请求支付全部保险金额的行为。本案中,小朱向保险公司提出委付且保险公司接受,保险公司依法取得保险标的所有权。
2、当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保险金额后,即便没有委付,也会取得保险标的的物上代位权。所以,小朱在保险公司支付全部保险金后,无权收回货物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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